各位考生: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有关规定要求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安排,现决定开展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均在呼和浩特市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12月24日(周六),9∶0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后巧报路19号)
二、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且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请在资格复审时间内到指定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请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期彩色一寸照片两张。
2.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学位报考考生需将两个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全部带齐)。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考生教育类别为国外教育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原件;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应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原件。上述证明中需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工作职责、工作单位全称及地址、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报名时填写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考生提交证明内容与事实不符或故意隐瞒与本次招聘有关重要事实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所有资格复审提交的复印件材料收取后不再退还。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未在资格复审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且未在资格复审时间内补正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3.因自动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自治区税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该岗位且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5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递补有关事项将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若因无法通过考生提供的电话与考生取得联系或发送信息不回复等情形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视为该名考生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三、面试相关要求
1.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资格复审通过后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本人综合成绩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布,并对入围考生进行电话通知。
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与我局联系(0471-590903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内容执行。
咨询电话:0471-5909034
监督举报电话:0471-5909028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2年12月20日